為讓本市大專青年提早為踏入職場作準備,該局規劃辦理 「臺中市政府115年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 藉由提供暑期工讀機會,協助體驗職場與幫助家計,進而 提升其職涯發展競爭力。
本計畫說明如下:
(一)報名期間:
1、一般身分學生:115年3月23日至115年3月27日。
2、特定身分學生:115年3月23日至115年4月2日。
(二)報名資格:
1、基本條件:需設籍臺中市4個月以上,暑期工讀報名期間為現就讀國內各大學或四技(一年級以上學生)、二 技或二專(一年級學生)、五專(四年級學生),不包含 尚未入學、應屆畢業生、空中大學學生、空中進修學 院學生、夜校生、進修部學生、延畢生及研究生學 生。
2、特定身分條件:特定身分學生除具備基本條件外,應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1)本人為身心障礙者、低收或中低收入戶及原住 民。
(2)父或母曾於113年1月1日至115年3月23日期間遭遇 職業災害且目前尚在失業中。
(3)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獨力負擔家計者之子女。
(4)父或母曾於113年1月1日至115年3月23日期間申領 失業給付,目前尚在失業中。
(5)家庭暴力被害人之子女或更生受保護人之子女或長 期失業者之子女。
3、為提供更多青年學子暑期工讀機會,每名工讀生進用 以一次為限,114年(含)以前曾參加過者不得再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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