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節電計畫:
(一)依據行政院核定之「政府機關及學校用電效率提升計畫」(113年-115年)辦理。
(二)配合政府節約能源政策,本所成立「節約能源推動小組」,由機關首長擔任召集人,每年召開2次以上節約能源推動小組會議,檢討節電推動措施、成效及目標達成情形。
(三)本所使用冷氣溫度不低於26度,適度搭配循環扇、電風扇,保持空氣循環流通,有效調節室內溫度,提供洽公民眾舒適環境。
(四)本所於中午、夜間受理業務時,辦公空間外其餘空間關閉不必要用電,同仁下班前巡視關閉各設備電源。
二、預期成效:用電度數不超過前一年用電度數。
三、節電成效:用電量較往年同期下降,達成節電效果,展現機關節電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