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簡政便民,落實電子化政府政策,當事人在國內現有戶籍,辦理旨揭出生登記,於事件發生或確定後60日內;辦理旨揭認領登記、監護登記、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及取得原住民身分及民族別登記,於事件發生或確定後30日內,得以自然人憑證於本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項下「線上申辦戶籍登記項目」申請登記。本案訂於110年3月27日配合公告實施日(110年3月27日)起始開放民眾使用。
為簡政便民,落實電子化政府政策,當事人在國內現有戶籍,辦理旨揭出生登記,於事件發生或確定後60日內;辦理旨揭認領登記、監護登記、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及取得原住民身分及民族別登記,於事件發生或確定後30日內,得以自然人憑證於本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項下「線上申辦戶籍登記項目」申請登記。本案訂於110年3月27日配合公告實施日(110年3月27日)起始開放民眾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