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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戶籍地址不同,辦理配偶死亡登記時可否同時申辦撤銷冠姓?

夫妻戶籍地址不同,於辦理配偶之死亡登記且同時申請撤銷冠配偶姓回復本姓者,得向另一方之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故可備妥相關證件至配偶戶籍地戶政事務所同時辦理死亡登記及撤銷冠姓。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4-27
  • 發布日期: 2013-06-1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梧棲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334